一、學生選課說明
階段 |
登記時間 |
退選 |
選課結果網路查詢 |
辦理系統無法處理之人工加選 |
學系專業課程選課(1) |
2月19日20:00~ 2月20日16:00 |
1. 科目退選請直接上網登記退課 2. 若系統設定該科目「不處理」或「不得退選」,請於2/19、2/22、2/27、2/29持開課學系(單位)簽章之「選課結果」表單或「選課查對表」至開課學系或註冊組辦理退選 |
2月20日19:00起 |
2月19日 2月22日 2月27日 2月29日 9:00~19:30 |
學系專業課程選課(2) |
2月20日20:00~ 2月21日16:00 |
2月21日19:00起 |
||
全校所有課程選課(3) |
2月22日20:00~ 2月23日16:00 |
2月23日19:00起 |
||
全校所有課程選課(4) |
2月23日20:00~ 2月26日16:00 |
2月26日19: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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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即時退選 |
2月27日 |
即時退選 |
本系擋修科目之限制
(1)高等微積分 - 微積分上、下學期均及格
(2)機率與統計(二) - 機率與統計(一)及微積分(下)50分以上
(以下新增擋修科目,自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新生適用)
(3)複利數學 - 微積分(上)50分以上
(4)保險數學導論(一) - 機率與統計(一)及複利數學50分以上
(5)複利專題 - 複利數學及格
(6)保險數學導論(二) - 保險數學導論(一)及格
(以下新增擋修科目,僅107學年度(含)入學新生適用)
(7)高等微積分(一) - 微積分上、下學期均及格
(8)高等微積分(二) - 微積分上、下學期均及格
(以下新增擋修科目,自108學年度(含)以後入學新生適用)
(9)高等微積分(一) - 微積分上、下學期均及格
(10)高等微積分(二) - 高等微積分(一)及格
通識(廣博)為共同必修課程,超過學分表所規定之通識課程學分,不予認列為畢業學分,另有學分之體育及軍訓,本系均不承認為畢業學分。
選課前應於系統點選各科授課計劃表進行查閱,選課結束後應上網確認選課清單,未依時作業者,視同選課結果無誤,由同學自行負責。
他系申請開設「資訊能力」檢核認證通過課程,修讀前需檢附授課計畫書至系辦公室確認是否認列為畢業學分。
二、選課初選未選到的同學
三、重補修生請注意
(1)重補修「微積分上四學分」之同學,請於下學期時選「城中微積分(上)」重補修班。
(2)重補修「微積分下四學分」之同學,請於上學期時選「城中微積分(下)」重補修班。
(3)重補修「線性代數上三學分」之同學,請選財精一B「線性代數D組」(城中校區上課)。
(4)重補修「機率與統計(一)」之同學,請於下學期時選「機率與統計(一)」重補修班。
(5) 重補修「機率與統計(二)」之同學,請於上學期時選「機率與統計(二)」重補修班。
(6) 重補修「複利數學」之同學,請於上學期選「複利數學」重補修班。
(7) 重補修「保險數學導論(一)」之同學,請於下學期選「保險數學導論(一)」重補修班。
(8) 重補修「高等統計學」之同學,請於下學期選「高等統計學」重補修班。(目前僅規劃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重補修班)
(1)107學年度新生入學學分表,「高等微積分必修6學分」調整為「高等微積分(一)必修3學分」及「高等微積分(二)選修3學分」,106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同學重補修「高等微積分」全學年必修6學分者,請參本系公告之重補修相關規定。
(2)109學年度起,一年級上學期「計算機概論」修改為「程式設計(一)」授課內容調整為計算機概概論及VBA,一年級下學期「程式設計」修改為「程式設計(二)」,授課內容調整為Python。重補修「計算機概論」者,請選「程式設計(一)」;重補修「程式設計」者,請選「程式設計(二)」,用以列抵原大一「計算機概論」及「程式設計」。
四、外系(外校)課程修讀說明
1.畢業學分中,本系承認十六個外系選修學分,有關外系選修係指本系未開之課程!
2.各系均有訂定選課說明,敬請於選讀外系課程前,先行查詢該系之修讀規定或詢問各系秘書,避免不符合各學系規定而被退選,進而影響畢業學分。
3.本系所開之必修課,說明如下:
(1)會計學及經濟學可修讀商學院各系所開之課程列抵,唯其學分數必須高於或等於本系所開學分數。
(2)微積分及線性代數可修讀數學系所開之課程列抵,唯其學分數必須高於或等於本系所開學分數。
(3)除上述(1)(2)所列之科目外,其餘各必修課程均需修讀本系所開之課程,不得以本校他系(含學程)或外校所開之課程列抵。特殊情形者,由列抵之必修課授課教師認定,經系主任同意,始可修讀。
4.本系所開之選修課,說明如下:
(1)外系選修係指承認學生修讀本系未開設之外系所開科目,其承認之學分總數依各學年所適用之學分表上的規定。
(2)商學院其他各系開設與本系選修課「課程名稱相同」或「課程名稱不同,但授課內容大致雷同之課程」,需檢附授課計畫書,由學系主任認定是否承認為本系選修。
「109學年度課程調整對照表」及「選課、畢業學分認列說明」,敬請修課同學特別注意
編號 |
原開設課程 |
調整後開設課程 |
課程異動說明 |
選課、畢業學分認列說明 |
||||
科目名稱 |
選別 |
開課年級 學分數 |
科目名稱 |
選別 |
開課年級 學分數 |
|||
1 |
計算機概論 |
必 |
一上/3學分 |
程式設計(一) |
必 |
一上/3學分 |
授課內容調整 |
1. 109學年度起「計算機概論」停開,新開「程式設計(一)」,授課內容調整為計算機概論及Excel VBA,因與原「計算機概論」或「程式設計」之授課內容重覆,加修者不列入畢業學分。 2. 重補修「計算機概論」者,請以「程式設計(一)」列抵 |
2 |
程式設計 |
必 |
一下/3學分 |
程式設計(二) |
必 |
一下/3學分 |
授課內容調整 |
1. 109學年度起「程式設計」停開,新開「程式設計(二)」,授課內容調整為Python。 2. 重補修「程式設計」者,請以「程式設計(二)」列抵 |
3 |
金融科技導論 |
必 |
二下/2學分 |
金融科技導論 |
必 |
二下/3學分 |
調整學分數 |
109學年度起「金融科技導論」改為3學分,重補修2學分金融科技導論者,請務必於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登記選課,110學年度起以「金融科技導論」3學列抵原「金融科技導論」2學分。 |
4 |
線性規劃 |
選 |
三上/3學分 |
無 |
無 |
無 |
課程調整 |
109學年度起停開 |
5 |
作業研究 |
必 |
三下/3學分 |
作業研究(一) |
必 |
三下/3學分 |
調整課程名稱及授課內容 |
1. 重補修「作業研究」者,請以「作業研究(一)」列抵 |
6 |
無 |
無 |
無 |
作業研究(二) |
選 |
四上/3學分 |
調整課程名稱及授課內容後之新開課程 |
預計110學年度開課 |
20200706
「107學年度課程調整對照表」及「選課、畢業學分認列說明」,敬請修課同學特別注意
編號 |
106學年度前(含)入學 |
107學年度起入學 |
課程異動說明 |
選課、畢業學分認列說明 |
||||
科目名稱 |
選別 |
開課年級 學分數 |
科目名稱 |
選別 |
開課年級 學分數 |
|||
1 |
無 |
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概論 |
必 |
二上/1學分 |
新增內容含概數學、統計、資訊,以及如何運用到財務工程與保險精算領域之綜合性課程。 |
1. 新增為本系必修學分。 2. 106學年度(含)之前入學同學不承認為畢業學分。 |
||
2 |
高等微積分 |
必 |
二年級 全學年 3/3學分 |
高等微積分(一) |
必 |
二上/3學分 |
調整授課內容,講授未及於微積分課程講授之內容,另講授未來各領域所需使用之內容。 |
106學年度(含)之前入學同學,請自以下選項擇一方式修讀: 1. 修課本系開設之「高等微積分」全學年3/3學分之重補修班。(備註:將視重補修同學人數決定是否開課) 2. 國立大學數學系、應用數學系所開之「高等微積分」,且學分數需大於或等於本系所開學分數。 3. 私立大學僅承認東吳大學、輔仁大學、銘傳大學、淡江大學、真理大學、東海大學、大同大學等校數學或統計相關學系所開之「高等微積分」,且學分數需大於或等於本系所開學分數。 |
高等微積分(二) |
選 |
二下/3學分 |
||||||
高等微積分 演習 |
必 |
二年級 全學年 0/0學分 |
高等微積分(一)演習 |
必 |
二上/0學分 授課一小時 |
1. 二上演習課調整為一小時並改由教師授課。 2. 二下「高等微積分(二)」無演習課。 |
||
3 |
Java程式設計 |
選 |
四下/3學分 |
Java程式設計 |
選 |
二下/3學分 |
配合後續金融科技相關課程需使用之預備知識,調整開課學期。 |
無 |
4 |
無 |
金融科技導論 |
必 |
二下/2學分 |
配合學系發展,參考系所評鑑委員建議,新開課程。 |
新增為本系必修學分。 |
||
5 |
網頁程式設計 |
選 |
二下/2學分 |
網頁程式設計 |
選 |
三上/3學分 |
配合二下新開金融科技導論,調整開課學期,且學分數調整為3學分。 |
重覆修讀者,後者不承認為畢業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