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校初聘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應暫時先以專案教師約聘,俾於正式聘任前予以適當評估。但擬聘任教師已具優秀學術成就者,得不受此限。2. 專案教師符合學系評量標準及相關條件後,自次學期起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3. 為協助專案教師盡速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本校專案教師均減授基本授課時數2小時(減授後助理教授之基本授課時數為每週7小時)。4. 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辧法請參閱網址 http://www.scu.edu.tw/personel/rules/rule77.pdf |
1.履歷表(請務必包括中、英文姓名、性別、學經歷、專長或研究領域、學術著作列表、可任教科目、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及聯絡方式,如有國內聯絡人請一併告知)
2.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3.博士學位證明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單位驗證)、指導教授開具的預計取得證書之信函正本或助理教授(以上)證書影本
4.推薦函三封
5.能任教的科目,請擇「二科」詳列授課綱要 (其中一科需與資訊、程式設計、保險精算、金融(保險)科技等領域相關,本系課程設計請參網址:https://www.feam.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