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

東吳大學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
一、 本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依據「東吳大學學系主任遴選辦法」遴選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學系主任。
二、 被遴選人之資格
(一) 本系專任教授或副教授
(二) 具教授證書之系外教授
三、 任期與就任日期
(一) 任期三年(得續任一次)
(二) 自115年8月1日起就任
四、 推薦期限
自115年4月27日起至115年5月15日止
五、 被遴選人推薦方式為
(一) 自我推薦
(二) 本系專任教師三人以上推薦
(三) 經國內外學術機構或團體所屬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員、副研究員五人以上推薦
(四) 經本系遴選委員會委員二人以上推薦
前項第(二)、(三)、(四)款之推薦方式,應經被推薦人之書面同意。
六、 被遴選人應同時提出下列文件、資料交予遴選委員會審查:
(一)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 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
(三) 學位證書影本
(四) 學術經歷與著作(比照國科會格式)
(五) 自傳(限500字以內)
(六) 系務發展理念與方針(請就教學、研究、服務、輔導及系譽提昇略述)
(七) 推薦書(至少二封)
(八) 其他相關文件、資料(含:被推薦人同意函)
以上資料請彌封寄交「100台北市貴陽街一段56號東吳大學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辦公室 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收。被遴選人對系務及遴選作業有相關問題時,請洽詢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吳政訓主任((02)23111531分機2620)。
七、 遴選程序
遴選程序依「東吳大學學系主任遴選辦法」辦理,被遴選人書面資料審查通過後,必要時邀請被遴選人面談,說明時間另行通知。
東吳大學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