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保險菁英培育獎學金設置辦法

107年9月3日經107學年第一次系務會議訂定通過

一、設立宗旨:

為持續深化金融保險專業,長期培育符合新時代需要之保險精算人才,特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人壽)捐贈本獎學金每年新台幣壹佰萬元,連續年,藉以鼓勵本系大學部優秀學生以數理學科為基礎、電腦程式為工具,及財務工程與保險精算之應用為目標,並提升投入保險相關產業之意願[1]

二、鼓勵對象:

本系大學部畢業生(含應屆),願持續接受金融、保險、統計及資訊等專業養成者。

 三、名額與金額:

每年頒予獲獎人至多10名,每人上下學期各肆萬元整,當學期之首月核發就學獎學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次月起核發勵學獎學金,每月伍仟元整,共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2]

 四、申請資格:

  1. 於本系修習通過微積分(一)&(二)、機率統計(一)&(二)、複利數學、複利數學專題、保險數學導論(一)&(二)等科目,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且於申請年度取得下列科系次學年研究生正取資格,並已完成報到者:(1)台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2)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3)政治大學金融學系,(4)東吳大學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3]
  2. 前述修課條件可以美國壽險精算學會考試通過證明替代,替代方式如下:
    (1)Exam-P : 微積分(一)&(二)、機率統計(一)&(二);
    (2)Exam-FM : 複利數學、複利數學專題;
    (3)Exam-LTAM (原Exam-MLC): 保險數學導論(一)&(二);
    (4)替換之科目不計入平均成績之計算。

 五、繳交文件:

  1. 申請表(附件一);
  2. 全學年度成績單或美國壽險精算學會成績證明;
  3. 研究所錄取通知書;
  4. 研究所報到證明。

 六、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

  1. 申請者備妥上述文件,請依順序排列整齊,並於公告申請期限截止前,送至本系辦公室,延後送件不予受理。
  2. 資料不齊全者或不完整者視同缺件,不予受理及退件。

 七、受獎人義務

  1. 受獎人須親自出席頒獎典禮,未出席者取消受獎資格。
  2. 受獎人須於領取本獎學金之學期末,繳交學習心得一份,作為獎學金核發效益之評估。
  3. 受獎人於領獎學年之學期末前,須符合下列項目中之一:
    (1)申請參與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實習計畫;
    (2)申請參與南山人壽捐贈本系精算大數據研究中心提升研究能量之研究計畫。

 

[1] 捐贈金額之80%用於發放本獎學金予受獎人,捐贈金額之20%用於補助本系師生至海內外高校或專業機構進行保險相關專業之移地教學使用。每年支用後,本系須提交經費使用表予捐南山人壽以供查核。

[2] 若遇當年度核發人數未達10人時,則於次年度繼續核發,惟該年度核發上限仍維持10人。以首年度僅核發8人為例,則首年度結餘之獎學金16萬元,保留至第四年度繼續核發,第二年度仍以核發10人為限,以符合培育保險菁英之獎助精神。

[3] 錄取校系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可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