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說明

一、學生選課說明

  1.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網路選課註冊時間表」請至註冊課務組網頁下載使用,如有異動事項,依教務處公告為準,各項功能請用電腦上網操作或查詢,手機選課易有異常,請勿使用!!
  2. 導師輔導選課自112年12月27日至113年1月16日止,請於指定時間內與導師完成選課輔導。
  3. 初選為 113年1月4日9:00起至 113年1月16日16:00止,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路登記選課,選課處理方式,不依登記之順序處理,登記後以電腦亂數分發。
  4. 第二專長網路登記選課時間為113年1月23月9:00至1月23日16:00止,請於指定時間內完成線上選課 (限有登記修讀該專長學生可選該專長課程,不依登記之順序處理,登記後以電腦亂數分發。
  5. 共通科目及第二專長課程網路即時加退選時間為113年1月25日9:00至1月26日16:00,請於指定時間完成線上加退選作業。
  6. 開學後加退選區分為「學系專業課程(1)(2)」及「全校所有課程(3)(4)」四階段進行網路登記選課作業,「不依登記之順序處理,登記後以電腦亂數分數」,每階段學生可登記加選及退選共8個科目(含體育課),登記期間內學生可任意更換科目,以最後登記資料為準,請於指定時間內完成登記
  7. 開學後加退選登記、查詢、人工加選作業時間如下表,各階段結束後,由系統批次處理。選課結果將寄發電子郵件通知,請直接列印「選課結果」表單進行人工加選。

    階段

    登記時間

    退選

    選課結果網路查詢

    辦理系統無法處理之人工加選

    學系專業課程選課(1)

    2月19日20:00~

    2月20日16:00

    1.  科目退選請直接上網登記退課

    2.  若系統設定該科目「不處理」或「不得退選」,請於2/19、2/22、2/27、2/29持開課學系(單位)簽章之「選課結果」表單或「選課查對表」至開課學系或註冊組辦理退選

    2月20日19:00起

    2月19日

    2月22日

    2月27日

    2月29日

    9:00~19:30

    學系專業課程選課(2)

    2月20日20:00~

    2月21日16:00

    2月21日19:00起

    全校所有課程選課(3)

    2月22日20:00~

    2月23日16:00

    2月23日19:00起

    全校所有課程選課(4)

    2月23日20:00~

    2月26日16:00

    2月26日19:00起

    網路即時退選

    2月27日
    9:00~24:00

    即時退選



  8. 請勿違反本系擋修相關規定,如違法選入,經查出後該課將不計學分並按校規處置!
  9. 預選表上所列示之科目均為預先選入科目,尚未經選課檢核。請注意本系擋修規定,電腦系統將於初選處理時進行檢核,不符學分表上擋修規定的科目將被剔除!故不符檔修規定的科目,請自行於初選時退選!另欲修課程於預選表中未列出者,亦請自行於初選時加選。
  10. 112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經濟學(二)」、「機率與統計(二)」、「金融科技導論」、「作業研究(一)」、「財務管理(二)」等課程,其有一班調整為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全英語授課班已依同學登記意願預先轉檔,如有需調整,請於初選登記階段,自行加退調整;其餘同學請依個人意願,自行於選課系統登記,以電腦亂數分發。
  11. 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程式設計(一)」重補修班,依延修生、大四、大三、大二順序,以亂數選課,此課程目前規劃僅特開一次,敬請重補修生務必選讀。
  12. 本系擋修科目之限制

    (1)高等微積分 - 微積分上、下學期均及格

    (2)機率與統計(二) - 機率與統計(一)及微積分(下)50分以上

    (以下新增擋修科目,自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新生適用)

    (3)複利數學 - 微積分(上)50分以上

    (4)保險數學導論(一) - 機率與統計(一)及複利數學50分以上

    (5)複利專題 - 複利數學及格

    (6)保險數學導論(二) - 保險數學導論(一)及格

    (以下新增擋修科目,僅107學年度(含)入學新生適用)

    (7)高等微積分(一) - 微積分上、下學期均及格

    (8)高等微積分(二) - 微積分上、下學期均及格

    (以下新增擋修科目,自108學年度(含)以後入學新生適用)

    (9)高等微積分(一) - 微積分上、下學期均及格

    (10)高等微積分(二) - 高等微積分(一)及格

  13. 通識(廣博)為共同必修課程,超過學分表所規定之通識課程學分,不予認列為畢業學分,另有學分之體育及軍訓,本系均不承認為畢業學分。

  14. 選課前應於系統點選各科授課計劃表進行查閱,選課結束後應上網確認選課清單,未依時作業者,視同選課結果無誤,由同學自行負責。

  15. 他系申請開設「資訊能力」檢核認證通過課程,修讀前需檢附授課計畫書至系辦公室確認是否認列為畢業學分。

 

 

二、選課初選未選到的同學

  1. 選修課未選到之同學,請一律於各階段加退選開放時間,於網路上自行加退選或依登記之順序,以電腦亂數分發。
  2. 必修課未選到之同學,請於各階段加退選開放時間,於網路上自行加退選或依登記之順序,以電腦亂數分發,如無法於系統上直接選課者,請述明理由,於各階段人工加退選時間至系辦,將視是否符合人工加退選之條件進行人工選課。
  3. 凡以人工選課方式選課的同學,進入辦公室前請先預備(一)初選選課清單(二)預計選課之課表(三)畢業學分進度表,以加快審核速度。
  4. 同一科目有多組開課者,只要尚有組別未額滿,除非學分不足又無課可選,不得要求加開名額。

三、重補修生請注意

  1. 重補修一年級課程之同學,請於選課時特別注意雙溪校區與城中校區節次銜接問題。
  2. 校訂共同必修課程依入學學年度不同而有不同規定,請自教務處下載「選課註冊作業手冊」,參閱修課說明。
  3. 本系重補修課程如下:

    (1)重補修「微積分上四學分」之同學,請於下學期時選「城中微積分(上)」重補修班。

    (2)重補修「微積分下四學分」之同學,請於上學期時選「城中微積分(下)」重補修班。

    (3)重補修「線性代數上三學分」之同學,請選財精一B「線性代數D組」(城中校區上課)。

    (4)重補修「機率與統計(一)」之同學,請於下學期時選「機率與統計(一)」重補修班。

    (5) 重補修「機率與統計(二)」之同學,請於上學期時選「機率與統計(二)」重補修班。

    (6) 重補修「複利數學」之同學,請於上學期選「複利數學」重補修班。

    (7) 重補修「保險數學導論(一)」之同學,請於下學期選「保險數學導論(一)」重補修班。

    (8) 重補修「高等統計學」之同學,請於下學期選「高等統計學」重補修班。(目前僅規劃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重補修班)

  4. 其他課程修課說明

(1)107學年度新生入學學分表,「高等微積分必修6學分」調整為「高等微積分(一)必修3學分」及「高等微積分(二)選修3學分」,106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同學重補修「高等微積分」全學年必修6學分者,請參本系公告之重補修相關規定。

(2)109學年度起,一年級上學期「計算機概論」修改為「程式設計(一)」授課內容調整為計算機概概論及VBA,一年級下學期「程式設計」修改為「程式設計(二)」,授課內容調整為Python。重補修計算機概論請選程式設計()」;重補修程式設計請選程式設計()」,用以列抵原大一計算機概論程式設計」。

 

四、外系(外校)課程修讀說明

1.畢業學分中,本系承認十六個外系選修學分,有關外系選修係指本系未開之課程!

2.各系均有訂定選課說明,敬請於選讀外系課程前,先行查詢該系之修讀規定或詢問各系秘書,避免不符合各學系規定而被退選,進而影響畢業學分。

3.本系所開之必修課,說明如下:

(1)會計學及經濟學可修讀商學院各系所開之課程列抵,唯其學分數必須高於或等於本系所開學分數。

(2)微積分及線性代數可修讀數學系所開之課程列抵,唯其學分數必須高於或等於本系所開學分數。

(3)除上述(1)(2)所列之科目外,其餘各必修課程均需修讀本系所開之課程,不得本校他系(含學程)或外校所開之課程列抵。特殊情形者,由列抵之必修課授課教師認定,經系主任同意,始可修讀。

4.本系所開之選修課,說明如下:

(1)外系選修係指承認學生修讀本系未開設之外系所開科目,其承認之學分總數依各學年所適用之學分表上的規定。

(2)商學院其他各系開設與本系選修課「課程名稱相同」或「課程名稱不同,但授課內容大致雷同之課程」,需檢附授課計畫書,由學系主任認定是否承認為本系選修。

 

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公告

「109學年度課程調整對照表」及「選課、畢業學分認列說明」,敬請修課同學特別注意 

編號

原開設課程

調整後開設課程

課程異動說明

選課、畢業學分認列說明

科目名稱

選別

開課年級

學分數

科目名稱

選別

開課年級

學分數

1

計算機概論

一上/3學分

程式設計(一)

一上/3學分

授課內容調整

1.   109學年度起「計算機概論」停開,新開「程式設計(一)」,授課內容調整為計算機概論及Excel VBA,因與原「計算機概論」或「程式設計」之授課內容重覆,加修者不列入畢業學分。

2.   重補修「計算機概論」者,請以「程式設計(一)」列抵

2

程式設計

一下/3學分

程式設計(二)

一下/3學分

授課內容調整

1.   109學年度起「程式設計」停開,新開「程式設計(二)」,授課內容調整為Python。

2.   重補修「程式設計」者,請以「程式設計(二)」列抵

3

金融科技導論

二下/2學分

金融科技導論

二下/3學分

調整學分數

109學年度起「金融科技導論」改為3學分,重補修2學分金融科技導論者,請務必於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登記選課,110學年度起以「金融科技導論」3學列抵原「金融科技導論」2學分。

4

線性規劃

三上/3學分

課程調整

109學年度起停開

5

作業研究

三下/3學分

作業研究(一)

三下/3學分

調整課程名稱及授課內容

1. 重補修「作業研究」者,請以「作業研究(一)」列抵

6

作業研究(二)

四上/3學分

調整課程名稱及授課內容後之新開課程

預計110學年度開課

20200706

 

「107學年度課程調整對照表」及「選課、畢業學分認列說明」,敬請修課同學特別注意

編號

106學年度前(含)入學

107學年度起入學

課程異動說明

選課、畢業學分認列說明

科目名稱

選別

開課年級

學分數

科目名稱

選別

開課年級

學分數

1

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概論

二上/1學分

新增內容含概數學、統計、資訊,以及如何運用到財務工程與保險精算領域之綜合性課程。

1. 新增為本系必修學分。

2. 106學年度(含)之前入學同學不承認為畢業學分。

2

高等微積分

二年級

全學年

3/3學分

高等微積分(一)

二上/3學分

調整授課內容,講授未及於微積分課程講授之內容,另講授未來各領域所需使用之內容。

106學年度(含)之前入學同學,請自以下選項擇一方式修讀:

1.      修課本系開設之「高等微積分」全學年3/3學分之重補修班。(備註:將視重補修同學人數決定是否開課)

2.      國立大學數學系、應用數學系所開之「高等微積分」,且學分數需大於或等於本系所開學分數。

3.      私立大學僅承認東吳大學、輔仁大學、銘傳大學、淡江大學、真理大學、東海大學、大同大學等校數學或統計相關學系所開之「高等微積分」,且學分數需大於或等於本系所開學分數。

高等微積分(二)

二下/3學分

高等微積分

演習

二年級

全學年

0/0學分

高等微積分(一)演習

二上/0學分

授課一小時

1.  二上演習課調整為一小時並改由教師授課。

2.  二下「高等微積分(二)」無演習課。

3

Java程式設計

四下/3學分

Java程式設計

二下/3學分

配合後續金融科技相關課程需使用之預備知識,調整開課學期。

4

金融科技導論

二下/2學分

配合學系發展,參考系所評鑑委員建議,新開課程。

新增為本系必修學分。

5

網頁程式設計

二下/2學分

網頁程式設計

三上/3學分

配合二下新開金融科技導論,調整開課學期,且學分數調整為3學分。

重覆修讀者,後者不承認為畢業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