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學生:
1、學籍為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班研究生),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並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證明者。
2、同一件計畫僅限1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
(二)指導教授:符合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二、研究期間: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2月28日止,計8個月。
三、研究題目: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惟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四、補助經費:
(一)研究助學金:每月新臺幣6,000元,8個月共計新臺幣4萬8,000元。
(二)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2萬元為限(最終補助金額以國科會核定金額為主)。
五、申請方式:本申請案採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描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至國科會網站(http://www.most.gov.tw)製作及上傳電子檔(詳附件一至四說明)。
六、申請期限:
(一)因申請時間適逢過年後旋即開學,請有意申請之大專生務必注意「校內申請時程」,並及早向註課組申請「至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之歷年成績單」,務必預留時間提供指導教授審閱及上傳初評意見表、送出。
(二)第一階段送出申請案:過年前
1、請申請人於115年2月4日(三)上午9時前完成線上申請後,「送出」至學系端,並主動告知學系承辦人。
2、請學系承辦人於115年2月5日(四)中午12時前,於系統上檢閱學生系級、申請資格及資料(詳申請流程表如附件四)並確認無誤後,「送出」至指導老師。
3、請指導老師於115年2月9日(一)中午12時前上傳「初評意見表(簽章、日期)」後,送出至學校端。
4、如不符作業要點申請規範,得退件修正,最遲115年2月23日(一)上午9時前送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第二階段送出申請案:過年後、開學當日
1、第一階段未送出申請案者,請於115年2月23日(一)上午9時前完成線上申請後,「送出」至學系端,並主動告知學系承辦人。
2、請學系承辦人於115年2月23日(一)中午12時前,於系統上檢閱學生系級、申請資格及資料(詳申請流程表如附件四)並確認無誤後,「送出」至指導老師。
3、請指導老師於115年2月23日(一)下午4時前上傳「初評意見表(簽章、日期)」後,送出至學校端。
4、如不符作業要點申請規範,逕予退件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項:
(一)另因應國科會於113年11月1日增訂「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6點第4款規定,請申請學生務於國科會「系統上傳」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證明,缺件恕不受理。
(二)歷年成績單請更新至114年度第一學期,另所有文件請以「掃描機」掃描上傳,勿以手機拍照,如資料模糊將退回補正,以免因模糊影響審查致憾。
(三)擬申請跨系、跨校指導生,請填具「辦理研究庶務申請表」,經學生所屬學系主任同意後,送交研究事務組備查。(如附件五)
(四)大四(含)以上生,請另簽署執行聲明書(如附件六)後送交研究事務組備查。
(五)如計畫執行期間因學士班畢業、就讀碩士班或休學、退學等事由,致資格不符或無法執行計畫,須辦理註銷或終止計畫。
(六) 詳細徵求資訊與常見問題,請參國科會公告(https://reurl.cc/67aKbr)。前述相關法規、文件、說明簡報,可參研究事務組公告(https://reurl.cc/W8zXO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