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更新
本系為兼顧學生適性發展,特依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有關規定,自民國八十六年起招收公私立高等中學學校應屆畢業生,經就讀學校推薦且通過本系甄試合格者入學。 自一百學年度起,增加繁星計畫及個人申請名額。
學群類別:第一類學群
名額:9 名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科目及標準 | 分發比序項目 | |
國文 | - |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甄委會統一訂定之) |
英文 | - | |
數學A | 均標 | |
數學B | 前標 | |
社會 | - | |
自然 | - | |
英聽 | - |
學測檢定科目數學A或數學B,考生具備其中一科即可。
採二階段甄選方式進行
名額:110 名
預計甄試人數 :330 名
第一階段 學測、英聽篩選
科目 | 檢定 | 篩選倍率 |
國文 | - | 7 |
英文 | 後標 | 3 |
數學A | 均標 | - |
數學B | 均標 | - |
第二階段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學測成績採計方式:英文*2.00 , 數學*2.00
佔甄選總成績:40%
指定項目:審查資料
佔甄選總成績:60%
項目: 修課記錄(A)、多元表現(F、G、H、L、N)、學習歷程自述(O、P)、其他(R.本系自訂個人資料表、S.其他有利審查項目)
※項目內容請參照當年度招生簡章。
說明:
1. 個人資料表請於簡章指定時間內至本校網頁「招生訊息」中下載。
2. 有利審查項目:請提供可資佐證個人能力與特色之相關學習歷程及活動證明。
3. 各審查資料以高中職修業期間為限。
4. 本系「資料審查重點項目及準備指引」公告於本校網頁「招生訊息」項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一、審查資料
二、學測英文級分
三、學測國文級分
本系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擇優2名,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審查資料」原始分數加分10%優待。
實際招生名額及相關規定請參閱 教務處招生組 網站及當年度 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